LIBRARY · 圖書館使用守則
圖書館使用守則
圖書館的開放時間、入館與借閱規則、影印服務收費,整理成四個章節; 遺失圖書、逾期還書的處理方式也一併列明。
- 4章節
- 5項一般規則
- 10冊教職員借閱上限
- 7天學生借期
OPENING HOURS
一、開放時間
假期、考試及盤點期間另有安排,以館方現場公告為準。
週一至週四
09:30 – 17:45
週五
09:30 – 17:30
假期、考試及盤點期間除外。
GENERAL RULES
二、一般規則
入館前請先寄存書包,入館後保持安靜,閱畢把書放回原處或書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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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入館前,學生應把書包、袋放於門外儲物櫃;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館恕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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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進入館內,請到服務櫃檯填寫入館登記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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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圖書館內請保持安靜、不准嬉戲及禁止進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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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閱畢請把書本放回原處,亦可放在書車上由館員上架,但請勿隨處亂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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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學生應愛護公物,不得裁剪、污損、撕毀圖書,違規者將賠償責任。
BORROWING
三、借閱規定
教職員與學生的借閱冊數、期限不同;參考工具書、雜誌及視聽資料只限館內閱讀。
| 讀者 | 出示證件 | 書籍類 | 冊數 | 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教職員 | 教職員識別證 | 一般書籍、參考工具書及視聽資料 | 10 冊 | 30 天 |
| 教職員 | 教職員識別證 | 教學用書 | 依任教科目 | 學期結束歸還 |
| 學生 | 學生證 | 一般書籍 | 5 冊 | 7 天 |
- 借出書籍必須準時歸還;學生逾期還書,需當值圖書館義工(可選擇中午或放學後時段)。
- 如借出的圖書在無人預借的情況下,讀者可續借一次。
- 倘遺失圖書,必須以同一版本圖書償還,或照書價交由館員補購。
- 字典工具書、雜誌及視聽資料均等均為參考書籍,學生只限於館內閱讀。
PRINTING
四、列印須知
使用影印服務須提防侵犯著作權;教職員影印教學資料可獲免費,但仍須登記。
使用聲明
使用圖書館影印服務須提防侵犯著作權,有關於由複印而引起之一切法律後果,由使用者負責。
每張 A4 單面
MOP 1.00
每張 A3 單面
MOP 2.00
教職員影印
教職員可免費影印教學所需之館藏資料,但請填寫登記表。
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及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。
查館藏或找電子資源
圖書館目錄與電子資源都在綜合電子圖書館;開放時間或借閱規則有疑問,歡迎聯絡學校。
